一、浙江省數字化車間/智能工廠項目
申報條件
1、申報項目的單位應在浙江省內注冊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、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。
2、申報項目應具有技術先進、市場潛力大、示范帶動作用強的特征,且具有較強行業代表性、可復制可推廣性。
3、已建成或在建項目均可申報。其中,已建成項目是指在近兩年內建設,且于2019年7月底前已投入運營的項目;在建項目是指目前已開工建設,且在2020年底前能基本竣工的項目。
4、項目總投資原則上在4000萬元以上,鼓勵用戶、系統集成商、軟件開發商、核心智能制造裝備供應商等組成的聯合體聯合申報,加大產業鏈協同創新和應用。鼓勵使用安全可控的關鍵技術裝備、工業軟件,加強人工智能技術、5G等在關鍵環節的應用,提升供給能力和支撐能力。
資金獎勵
每個區域獎勵不一樣
申報時間
當年8月-9月
二、國家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(含數字化車間、智能工廠)
申報條件
1、工廠總體設計、工程設計、工藝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了較完善的系統模型,并進行了模擬仿真,設計相關的數據進入企業核心數據庫。
2、配置了符合設計要求的數據采集系統和先進控制系統。生產工藝數據自動數采率90%以上,工廠自控投用率90%以上,關鍵生產環節實現基于模型的先進控制和在線優化。
3、建立實時數據庫平臺,并與過程控制、生產管理系統實現互通集成,工廠生產實現基于工業互聯網的信息共享及優化管理。
4、建立了制造執行系統(MES),并與企業資源計劃管理系統(ERP)集成,生產計劃、調度均建立模型,實現生產模型化分析決策,過程的量化管理,成本和質量的動態跟蹤。
5、建立企業資源計劃管理系統(ERP),在供應鏈管理中實現了原材料和產成品配送的管理與優化。利用云計算、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,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,實現企業經營、管理和決策的智能優化。(以流程制造為例)
資金獎勵
分別投資額30%,25%的獎勵,最高1000萬,省級最高500萬。
申報時間
7月30日前